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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
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或日月集团及虞兔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8,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累计增
持金额为 30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 500.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
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179,6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6%,增持金额 35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591,4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
有限公司、虞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6,440,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5%。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虞
兔良先生关于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日月集团或虞兔良先生或二者共同增持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1)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8,172,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6%,
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日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9,260,4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2.89%。
    (2)虞兔良先生: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虞兔良
先生、虞阿五先生通过日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
月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9,260,4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9%。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拟总共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
顺延实施事宜。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
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日月集团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223,07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1%,增持金额为 1481.8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 2022-027
号公告】
    2、日月集团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102,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9%,增持金额为 1516.8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6,325,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累计增持金额为 2998.77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 2022-028 号公告】
    3、日月集团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增持金额为 63.1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增持金额为 500.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日月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418,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累计增
持金额为 30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虞兔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累计增持金额为 500.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日月集团
及虞兔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179,6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6%,增持金额 3561.9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591,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1.17%,与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虞
兔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6,440,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5%。具体如
下: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持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股份                                   占公司股份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日月集团       158,172,819        29.96%    6,418,675       164,591,494     31.17%


永盛国际       115,103,281        21.80%       —           115,103,281     21.80%


日月控股        5,984,398         1.13%        —            5,984,398      1.13%


虞兔良             —               —       761,000          761,000       0.14%


合   计        279,260,498        52.89%    7,179,675       286,440,173     54.25%

     注:上述百分比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
披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及共同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