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2023-04-29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关
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
及事项在 2022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2021 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 2021 年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明牌珠宝公司对苏州市好
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持股比例分别确
认了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投资收益-2,116.94 万元、-7,987.17 万元。由于苏州好屋
公司净利润持续大幅度下滑,明牌珠宝公司根据该项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于 2020 年度计
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396.1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61,424.34 万元,账面价值 17,361.91 万元;于 2021 年度未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1,424.34 万元,账面价值为 9,374.74
万元。天健所未能就该项股权投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
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明牌珠宝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准确。
二、2021 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2022 年度,苏州好屋公司管理层加强了苏州好屋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项目成本费用
支出的管控力度,并且对以前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债权债务进行了核实。
2022 年度,明牌珠宝公司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仍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持股比
例确认了投资收益-4,528.2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1,424.34 万元,账面价值为 4,846.45 万元。
同时,明牌珠宝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股权
投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 01-443 号、北方亚
事评报字[2023]第 01-444 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 01-445 号),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苏州好屋公
司股权投资账面 4,846.45 9,374.74 17,361.91
价值
苏州好屋公
司股权投资评估 4,902.85 8,909.49 17,053.57
价值
差 额 -56.40 465.25 308.34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审阅了苏州好屋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并评价了明牌珠宝公司
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及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
参数、假设的合理性,并复核了评估结果。在执行明牌珠宝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天健所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分别为
1,600 万元、1,500 万元、2,200 万元。明牌珠宝公司该项股权投资于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的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本期数据及可比数
据影响不重大。
综上所述,明牌珠宝公司上期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出具《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2 年度消除情
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我们
同时要求公司加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管理,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
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