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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26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2015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
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股。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5 年 5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
不低于 24.8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3,397.34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
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
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的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
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计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
象均以现金认购。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526 万元(含发行费用),
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6,658               26,658


 2       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                      21,022               21,022

         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
 3                                                       10,346               10,346
         统(ADAS)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               24,000


                        合计                             82,026               82,026

       注:“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增资安徽万安并通过安徽万安增资广西万安

实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
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