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03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201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
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1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目前资本市场走势并结合公
司经营战略安排,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慎
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股
数上限进行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5 年 5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
低于 24.8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
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3,397.34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
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
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的发行数量。
关于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方式,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2.4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817万
股,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1)。
(二)调整后方案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年11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
于9.9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
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8,469.53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
的发行数量。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事项及内
容不作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并形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