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 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1534000738,发证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安徽万安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 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