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万安泵业、上海万捷与万安泵业、公司与诸暨万强、安徽万安
与安徽环境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
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控股孙公司的资金需
求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以支持孙
公司各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向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
独立董事: 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