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诸暨万强、上海万捷与万安泵业、公司与万安泵业、 安徽万安与安徽环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与万安泵业、上海万捷与万安泵业、公司与诸暨万强、安徽万安 与安徽环境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2016年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