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239号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坚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4 万股,发行价格 1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64,104,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7,000,000.00 元 , 减 除 其 他 上 市 费 用 7,946,340.00 元 ,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29,157,660.00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7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账号为 1211025339200025337 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8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73,316,222.75 元,本年度使用金额 18,482,998.59 元,截止 2015 年末剩余金额为 34,629.97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334,166.11 减:2015 年度使用(注 1) 18,482,998.59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334,390.07 减:完结项目节余资金结转至其他账户(注 2) 19,150,927.62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629.97 注 1:2015 年度使用金额中包括支出的 5,580,200.00 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的工程款及设备款。 注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 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第 1 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 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 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 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等四家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宝)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万宝、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二家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211025329201093256 销户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7334710182100020870 正常 12,329.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 575902543710108 正常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292036102018010173804 正常 87.6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292036102018010181501 正常 21,979.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1211025329201104242 销户 0.00 专项报告第 2 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金额(人民币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292036102018010176823 正常 233.61 合计 34,629.97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定期存款 0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年 产 2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均已建设 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19,150,927.62 元(含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度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剩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系董事会召开日与资金划转日期间 的募集资金利息。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年 产 2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均已建设 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19,150,927.62 元(含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2,915.77 1,848.3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89.65 29,179.9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5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总额(1) 金额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2) (3)=(2)/(1)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 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 否 6,634.00 5,437.74 277.20 5,364.35 98.65 2015 年 9 月 30 日 504.34 否(注 2) 否 年产 2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 否 13,534.00 11,093.51 1,326.64 14,025.12 126.43 2015 年 9 月 30 日 633.94 否(注 2) 否 年产 200 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 否 14,909.00 6,130.91 0.00 6,130.91 不再建设 项目终止 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否 5,080.00 4,163.96 244.46 3,659.54 87.89 2015 年 9 月 30 日 否(注 2) 否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0,157.00 26,826.12 1,848.30 29,179.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无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 无 产品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年产 2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 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台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19,150,927.62 元(含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在确保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降低项目开支。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现有厂房的合理利用及部分新增设备采购方案有所调整,优化生产设备 因 的采购,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系董事会召开日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划转日期间的募集资金利息。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 1:公司于 2011 年以自有资金 37,013,440.58 元补充募集资金,该金额未包含在募集资金总额中。 注 2:预计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