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诸暨市万安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收购诸暨市万安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整体利益,能够更大程度聚集资源、 整合资源,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