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 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俞迪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