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
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
理编号为(2018)浙 0109 民初 22178 号。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
住所: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金龙
被告:浙江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源机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繁盛路 899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吴美园
(二)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三)事实与理由
自 2015 年起,安徽盛隆与楠源机械一直有业务往来,安徽盛隆向楠源机械
供应铸件毛坯。2015 年 4 月 13 日,双方签订《基本供货协议书》,协议有效期
12 个月,从 2015 年 3 月 15 日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对新的
供货合同一直未协商一致,直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才签订新的《供货合同》。截
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楠源机械欠安徽盛隆货款本金 4,265,492.89 元及逾期利
息。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 2017 年 7 月 20 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4,265,492.89 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16,799 元,
合计 4,282,291.89 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浙 0109 民初 22178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