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12-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万安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084,126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845,259,987.6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5,207,547.18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20,052,440.42 元,相关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027 号)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资金额
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6,658.00 17,849.45
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 21,022.00 13,559.51
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
驶员辅助系统(ADAS)研发项 10,346.00 1,570.09
目
补充流动资金 23,979.24 23,979.24
合计 82,005.24 56,958.2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汽车
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
(ADAS)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可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使用状态日期
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驶员辅助系统(ADAS)研发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如期投入,但由于大部分设备
为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研发试验设备,设备的采购、生产及安装调试周期较
长;自动化设备能提高产品的加工能力和精度,满足项目研发、试验需求,但由
于该部分设备投入延期,设备的付款周期延长,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募集资
金支付,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后。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万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万安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本次延期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
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亦未发生
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毅清 陈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