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终止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 2018 年财务数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 方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 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独立董事:董建平、寿邹、谢雅芳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