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