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 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董建平、寿邹、谢雅芳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