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现对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谢雅芳、寿邹、陈锋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