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5,336,026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3.2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55,312,72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3.2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3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355,3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332,02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7.3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3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04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1.02、《关于选举陈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1.03、《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1.04、《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1.05、《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1.06、《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1.02、《关于选举陈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1.03、《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1.04、《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1.05、《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1.06、《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叶盛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2.02、《关于选举郑万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2.03、《关于选举谢雅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叶盛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2.02、《关于选举郑万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2.03、《关于选举谢雅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朱哲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3.02、《关于选举王建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朱哲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3.02、《关于选举王建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 4.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0《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31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32,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陈佳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