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与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叶盛基、郑万青、谢雅芳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