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79,646,92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 0025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建林 何华燕 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 188 号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 188 号 电话 0575-87658897 0575-87605817 电子信箱 lijl@vie.com.cn kuaijiyiban0502@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 拥有底盘前后悬架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副车架等多个系列产品。 公司具有研发设计、工艺开发等技术优势,具备“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 面均位于行业前列,目前公司已从传统制动产品发展为集制动系统、电子控制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模块化于一体, 并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等领域拓展的行业先行者。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战略投资布局,在浙江、北京、上海、安徽、匈牙利、长春、西安、广 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西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1)商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中重卡、轻卡、微卡、客车等。 主导产品包括:气压盘式制动器、组合踏板、变速操纵器、气阀类产品、制动气室、离合器助力器、自动调整臂、气压 ABS、EBS、AEBS、ESC、EPB、ECAS、XEPS等。 (2)乘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轿车、MPV、SUV、微车、皮卡等。 主导产品包括:液压盘式制动器、液压EPB/EPBi、底盘模块化总成 、铝合金车架、 真空器助力器等。 (3)新能源汽车产品系列 主导产品包括:EHB、无线充电、轮毂电机、电制动EMB、电动空压机、电动真空泵、铝合金底盘模块等。 (二)主要客户 1、商用车领域主要客户:一汽、东风、中国重汽、上汽大通、上汽红岩、陕重汽、福田、江淮、江铃、大运、中集车 辆、郑州宇通、厦门金龙、厦门金旅、苏州金龙、中通、MAN、Daimler、Haldex、Paccar、Navistar、DAF、Meritor等。 2、乘用车领域主要客户:长安福特、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北汽、广汽、上汽通用五菱、长城、东风日产、东风小康、 江淮、奇瑞、比亚迪等。 3、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福特中国、一汽红旗、北汽新能源、蔚来、小鹏、理想、威马、华人运通、合众、零跑 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汽车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 终坚持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根本,专注汽车底盘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控、轻量化、智能驾驶等汽车高新技术领 域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与人才梯队建设,先后在浙江、北京、上海、匈牙利设立了研发中心,在浙江建立了夏季 汽车实验场,在黑龙江黑河建立了冬季汽车实验场,参与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经过三十余年的生产和研发的积累, 形成了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 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生产模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事业部采用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以商用车、乘用车产品平台为核心,以产品线带动各子公司、 事业部,各技术、研发、生产等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配套产品;同时,公司积极推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 现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MES系统的实施,加强了工艺防错及质量追溯水平,采用先进的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不 断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积极推动属地化工厂的建设,提升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主机市场、售后市场及国际市场。 主机市场销售模式,即面向整车厂的配套市场,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中型整车厂商,营销主要以直销为主,作为各大整 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厂商销售产品。 售后市场销售模式,即面向国内经销商的维修市场,在维修业务方面,公司的客户主要以经销商为主,根据经销商的订 单安排生产、供货。 国际市场销售模式,既有面向国外整车厂的配套市场业务,也有面向国外经销商的维修市场业务。 (四)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经营发展主要受汽车行业的发展影响,随着2020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 续向好,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消费市场继续改善,汽车产销呈回暖势头,尤其是商用车产销,受益于国Ⅲ汽车淘汰、 治超加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的拉动,商用车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 公司拥有完整的汽车制动系统产业链体系,能够与主机客户进行产品的同步开发、同步设计,具备系统匹配、模块化供 货的能力,具备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生产线,拥有一系列与产品技术配套的实验、测试、检测等先进的设备, 公司已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尤其是汽车电子控制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逐步向汽车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无线 充电、电制动EMB、产品轻量化等领域拓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优秀企业。 (五)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 1、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有利于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不断发展和产业技术水平持续升级,已有部分本土制造企业拥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并具备 量产能力,整车企业在降本增效的压力之下具有零部件国产化的动力,相比于国际零部件巨头,具有成本低、近距离配套和 快速响应的同步开发能力等优势的国内零部件厂商,将有望受益于零部件国产化进程而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2、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未来发展潜力可期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文件提出,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 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持续努力,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 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 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 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 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新能源汽车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3、商用车市场受国三淘汰、基建投资、治理超载等因素影响推动需求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 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 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 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国内多省市出台了规模庞大的投资计划,其中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仍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地基建工程的陆续启动, 将推动工程重卡的市场需求。 在商用车市场,超载现象较为普遍。2018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文《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的通知》, 加强高速公路治超执法管理,发现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坚决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 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格的治超执法,提升了市场对商用车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2,522,046,951.61 2,249,115,160.72 12.14% 2,255,223,36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149,216.12 127,073,481.63 -49.52% -32,208,61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607,567.63 -10,298,290.02 377.79% -47,745,459.0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43,538.81 202,166,650.02 -44.08% 235,128,109.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6 -50.00%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6 -50.00% -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6.91% -3.54% -1.77%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3,674,750,125.57 3,583,972,548.51 2.53% 3,471,122,35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23,380,873.09 1,896,079,507.93 1.44% 1,777,782,295.9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79,657,019.18 705,399,373.18 647,258,243.16 793,883,65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20,436.49 17,953,432.51 9,277,428.20 46,421,34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3,705,095.66 11,468,433.25 268,072.34 40,492,943.0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24,865.40 30,211,194.53 -70,763,195.57 75,693,762.3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35,304 前一个月末普通 34,15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万安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45.86% 219,980,700 0 质押 32,000,000 公司 法人 陈锋 境内自然人 4.99% 23,940,000 17,955,000 陈利祥 境内自然人 4.89% 23,476,530 0 陈永汉 境内自然人 0.96% 4,627,192 0 俞迪辉 境内自然人 0.89% 4,257,194 3,192,895 陈黎慕 境内自然人 0.82% 3,927,190 2,945,392 李连香 境内自然人 0.72% 3,474,100 0 陈黎明 境内自然人 0.67% 3,207,642 0 蔡令天 境内自然人 0.67% 3,207,640 0 周汉明 境内自然人 0.38% 1,80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上述股东中: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陈锋为陈利祥之子。陈利祥、陈锋、陈永 动的说明 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黎明等 6 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2020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汽车行业各企业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汽车 市场逐步复苏,产销呈回暖势头,尤其是商用车产销市场,受益于国Ⅲ汽车淘汰、治超加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的拉动,商 用车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2,204.70万元,同比增长12.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万元,同比下降49.52%。 1、在技术研发方面,实施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战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依托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 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平台,加强重大项目、核心技术的研发管理,全年新专利申请169项,取得授权专利 103项,通过研发 设施的不断投入,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产品的试验验证能力,加快核心技术的研发进程,推动研发项目的产业化。 2、在客户和市场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陆续获得了戴姆勒H6项目,一汽红旗无线充电项目;蔚来、理想、小鹏、 福特等前(后)底盘副车架项目;江淮轻卡EPB项目;一汽、东风、陕重汽等客户EBS、ESC项目;长安福特真空助力器项 目;福田时代XEPS项目;江淮、青岛解放AEBS项目,完成了电制动(EMB)产品苏州昆山生产基地的建设,上述项目达产后 将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 3、在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行体系,持续推进“准时、正确、高效、安全、成本”基础管理工 作的实施,完善管理体系的建设,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完善智能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推动实施基础管理NC系统、MES 系统的实施,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升级,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气压制动系统 1,472,367,119.88 1,133,176,015.65 23.04% 17.77% 24.05% -3.90% 液压制动系统 219,140,213.99 198,505,366.00 9.42% -21.63% -21.21% -0.48% 离合器操纵系统 241,055,367.76 197,308,264.13 18.15% 34.66% 43.71% -5.15% 铁铸件 30,873,717.01 35,215,141.11 -14.06% -34.37% -40.64% 12.04% 副车架 353,308,297.99 344,282,492.38 2.55% 7.96% 5.58% 2.20% 其他 178,431,735.98 118,109,796.17 33.81% 28.23% 26.62% 0.8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 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 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将与质保金相关、不满足无条 董事会审批 应收账款 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相关 预收款项 -64,631,918.61 -4,834,610.75 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63,725,896.72 4,540,713.24 其他流动负债 906,021.89 293,897.51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应收账款 -24,107,749.73 -7,630,400.00 合同资产 24,107,749.73 7,630,400.00 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预收款项 -64,812,951.89 -5,331,637.89 合同负债 64,252,115.37 5,183,793.62 其他流动负债 560,836.52 147,844.27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39,775,932.67 19,763,802.08 销售费用 -39,775,932.67 -19,763,802.08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 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 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 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 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 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 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 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调整数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应收账款 448,036,858.88 合同资产 预收款项 64,631,918.61 -64,631,918.61 -64,631,918.61 合同负债 63,725,896.72 63,725,896.72 63,725,896.72 其他流动负债 906,021.89 906,021.89 906,021.8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调整数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应收账款 263,262,971.03 合同资产 预收款项 4,834,610.75 -4,834,610.75 -4,834,610.75 合同负债 4,540,713.24 4,540,713.24 4,540,713.24 其他流动负债 293,897.51 293,897.51 293,897.51 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