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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万安”)、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暨电子”)提供财务
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5,000万元;
    3、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
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万安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
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
占用费。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3,000万元;
    3、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
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万暨电子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
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
占用费。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2、注册资本:22,239.9594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
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科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9月30日
                项目                              金额(元)

               总资产                                          569,224,224.60

               净资产                                          258,329,150.30

            主营业务收入                                       311,194,251.71
                净利润                                            -13,899,032.58

    5、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4.9594                90.5351%

              王碧玉                                1,355              6.0926%

              陈浙伟                                 700               3.1475%

              赵永大                                  50               0.2248%

              合    计                     22,239.9594               100.0000%

    (2)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3日;
    2、注册资本:4,375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车
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9月30日
                   项目                              金额(元)

                总资产                                             16,459,576.92

                净资产                                             -4,678,042.21

             主营业务收入                                             809,248.04

                净利润                                            -16,798,743.62

    5、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25.00                 57.7143%
       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2857%

 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700.00       16.0000%
                合伙)

                杨国勋                     120.00        2.7429%

                 姚辰                      90.00         2.0571%

                寇秋林                     70.00         1.6000%

 诸暨万安智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00.00       16.0000%
                 伙)

 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0.00         1.6000%
                 合伙)

                 合计                     4375.00        100.00%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万安、万暨电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其他
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
供财务资助。万暨电子其他股东有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下属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由公司向安徽万安、万暨电子提供财务
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助主体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
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
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产品项目投资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
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
求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用以支持子公司产品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向安徽万安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