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用安徽万
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环境”)闲置厂房,厂房位于合肥市
岗集镇万安工业园,总建筑面积为 12791.28 ㎡,租赁面积为 12791.28 ㎡,租金
单价为 18 元/㎡/月,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280 万元/年,每月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
租赁费,租赁期限 3 年。
(2)安徽万安与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万安环境厂区内,
安徽万安向万安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用,2022 年预计金额为 950 万元。
2、关联关系
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
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环境为万安集团控股子公司。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
春回避了表决。
陈锋、陈黎慕、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
全为万安集团董事,姚焕春为万安环境董事。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董事会审议
2022年预计 2021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通过的2021
合同金额 生金额
年度金额
向关联方支付工业电费 万安环境 950 600 683
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 万安环境 280 0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观群
(2)出资金额:15,05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4)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5)经营范围:承接环境治理、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用、民用、特种管材
及管件、模具、机械部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制造、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务。
(6)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10,250.00 68.1063%
浙江诸暨万安实业投资合
4,500.10 29.90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做
199.90 1.3282%
市专用证券账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
100.00 0.6645%
市专用证券账户
(7)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金额(万元)
总资产 21,190.32
净资产 16,865.45
主营收入 9,649.70
净利润 306.31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86%的股权),万安集团为万安环境
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万安环境68.11%的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万安环境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因安徽万安目前客户项目订单增加、产能需求增加,现有
场地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为解决产能提升及客户订单交付,本次向万安环境租赁
其闲置厂房,满足安徽万安目前的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
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意见
我们对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