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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
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鉴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20万套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项目计划新建厂房由
原来的15,775平方米增加至18,94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由原来的21,111万元增加
至21,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由原来的18,371万元增加至19,006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由原来的2,740万元增加至2,742万元。 上述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41,018万元变更为41,655万元,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未发生变动,仍为38,764.00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动使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调整
如下:
       一、原方案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7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3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项目       12,108.00             12,108.00
 2       新增年产 20 万套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项目    21,111.00             18,857.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799.00              7,799.00
                       合计                          41,018.00             38,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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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方案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7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3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项目      12,108.00             12,108.00
 2       新增年产 20 万套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项目   21,748.00             18,857.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799.00              7,799.00
                        合计                        41,655.00             38,764.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事
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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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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