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叶盛基、郑万青、谢雅芳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