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认可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有利于聚焦主业,本次关联交 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叶盛基、郑万青、谢雅芳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