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江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242,790,085股股份,
所持有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2%,其中4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
数为237,305,584股,此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5,484,501股,持有此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东的出席情
况如下: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9,6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24.06%。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64,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84,501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319,6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64,900股,占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5.9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0,2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5343%;反对464,300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0,20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5343%;反对464,300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章磊中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