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谢雅芳、郑万青、陈锋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