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公司与诸暨万强、公司与万安集团、公司与
华纬科技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公司与诸暨万强、公司与万安集团、公司与华
纬科技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3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叶盛基、郑万青、谢雅芳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