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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2021年半年度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
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
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
股50%以下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及子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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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既回报广大投资者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所需,确保
股东长期更大利益,我们同意此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鲍荣军 孙文刚 王永国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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