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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2-10-24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2- 04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化工”)因生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其提供总计
19,8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对华尔泰化工的担保事
项。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号:341700400000898
    住所: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法定代表人:吴礼杰
    注册资本:24,89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及其他相关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5%股权。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人拥有总资产 5.99 亿元,净资
产 4.4 亿元,1-9 月份销售收入 4.519 亿元,净利润 252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也无逾期担保情
况。
    本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
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只确定为华尔泰化工提供担保的额度,担保的期限及担保的方式等内容
待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后,具全实施时,再另行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尔泰化工发展经营,解决其生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
会同意为华尔泰化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及中国建设
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9,8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为华尔泰化工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是,
华尔泰化的另外两位股东安徽尧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 SPCHEMICALS PET.LTD 须将其
持有华尔泰化工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此项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