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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31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2-04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 号)要求,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
   1、股份锁定承诺: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
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
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2、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谱润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大连獐子岛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芜湖达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玉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平
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优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
股份股东(工商股东变更登记日,即 2010 年 6 月 29 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
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诺期限:2010 年 6 月 29 日至 2013 年 6 月 29 日


   3、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世林、曹松亭、仰宗
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承诺:(1)、自金禾股份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
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
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金禾股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
   承诺期限: 长期有效


    4、追加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世林、曹松亭、
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姜维强承诺:(1)、自 2012
年 7 月 7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
的股份,也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3)、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股份,则减持所得
全部上缴公司。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避免同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对于股份公司
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金瑞投资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
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金瑞投资也保证不
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金瑞投资将保证金瑞
投资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三、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均在履行当中,未发现承诺主体曾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