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11-2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2- 05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3,3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720,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43,410,269.87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676,839,730.13 元 (实际专户管理资金 687,237,500.00 元,其中含公
司前期垫付部分上市费用 1039.7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1]44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 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14,606,490.22 元置换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
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1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
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专户。
    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6,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2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专户。
                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完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银行手续              尚未付款       募集资金
序                                      利息收入               已投入金
            项目名称       划投资额                 费等支出                金额           结余
号                                                                额


1    年产 5000 吨安赛蜜
                           27320.22      253.64       0.41     20570.23    2939.61       7,003.22
     项目

2    供热系统节能减排
                           5,771.7        6.32        0.01     5,777.87                   0.14
     改造项目

         合计
                          33,091.92      259.96       0.42     26,348.1   2,939.61       7,003.36

                注:年产 5000 吨安赛蜜项目计划投资 28360 万元,实际利用募集资金
            27320.22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上述 2 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7,003.36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项目尚未付
            款金额 2939.61 万元,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4063.75 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5000 吨/年安赛蜜募投项目论证与建设时间跨度较长,随着市场变化,钢
            材等材料及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使募投项目建设成本大幅降低;
                2、5000 吨/年安赛蜜募投项目是公司安赛蜜扩产项目,在此项目之前,公司
            已于 2010 年以前建成投产年产量为 4000 吨安赛蜜项目,该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
            在动力、环保等配套附属公用工程设计、建设时,相关的技术参数、容量等指标
            就已考虑安赛蜜产能扩张需要,再建设 5000 吨/年安赛蜜募投项目时就不需要再
对动力、环保等配套附属工程建设进行投资扩容,因此节约了大量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使公司
不断扩大销售规模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计划将节余
募集资金 4063.7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240 万元,从而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六、公司说明与承诺
    1、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4063.7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 个月内
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
建设。


七、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4063.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不
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
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禾实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金禾实业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
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了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金禾实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
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金禾实业拟使用4063.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
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金禾实业实施该事项。
    5、《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禾实业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