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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2-12-10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2-05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 年 12 月 9 日(星期日)上午 9 点 30 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金禾公司综合
楼 2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27,800,2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
    公司董事长杨迎春先生主持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
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800,27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2、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800,27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戴世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方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曹松亭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仰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林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占世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昌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卫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以上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表决
通过。
    杨迎春先生、戴世林先生、方泉先生、曹松亭先生、仰宗勇先生、周林林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贾卫民先生、孙昌兴先生、占世向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连
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瑞元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秀荣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 127,800,27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以上 2 名股东代表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刘瑞元先生、王秀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振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宝强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