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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4-22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3-01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禾实业”)生产的固体化工产
品如三聚氰胺、季戊四醇等包装需要,向参股子公司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称“金晨包装”)采购塑料编织袋,2013 年合同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水泥”)采购 325#、425#
水泥,2013 年合同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销售粉煤灰,2013 年合同预计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滁州中鹏设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设备”)为金禾实业及其
子公司提供设备、配件加工服务,2013 年合同预计金额不超过 1600 万元。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化工”)向其股东新加坡
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化
学”)销售硝酸产品,2013 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 2013 年 4 月 21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
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杨迎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或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不超过                      比例

                      新浦化学(泰兴)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4000          3205.95          1.15%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晨包装         3000         1516.84       0.68%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瑞水泥         300           312.24       0.14%

向关联人销售生产废品      金瑞水泥         500           164.73        0.0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中鹏设备         350            88.49        0.04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向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销售硝酸 550.72 万元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合计:388.28 万元;
    向金瑞水泥采购水泥 11.35 万元;
    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 139.11 万元;
    接受中鹏设备加工劳务 53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金晨包装
    公司全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勤奋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等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及包装原材料
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5%股权,是其第二大股
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金晨包装总资产 2363 万元,
负债总额:2366 万元,净资产-3 万元,2012 年度净利润-3.9 万元。
       2、金瑞水泥
    公司全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人代表: 朱万昌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4 年 6 月 21 日止)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水泥总资产 5193 万元,
总负债总额 2238 万元,净资产 2955 万元,2012 年净利润-84 万元。
       3、中鹏设备
    公司全称:滁州中鹏设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松亭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模具、机械零部件、化工设备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投子公
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91 万元,负债
总额 625.63 万元,净资产-3.72 万元,2012 年净利润-25.61 万元。
    4、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疏港路1号
    注册资本:17550 万美元
    法人代表:曾宪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 [硝基苯、苯胺、盐酸、
离子膜烧碱等] ;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尔泰化工的股东新加坡
SPCHEMICALS PET.LTD(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关联人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上述关联交易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 4150 万元;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的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
超过 4000 万元。2013 年度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15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金禾实业向金晨包装采购编织袋等包装物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
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采购 325#、425#水泥及向其销售粉煤灰的定价原则是
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
实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接受中鹏设备的设备、配件加工劳务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由
双方双方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批次加工实际结算加工费用。
    华尔泰化工向新浦化学销售硝酸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
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销售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交易各方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前就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禾实业与金晨包装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为金晨包装是本地最大的
编织袋生产企业,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时提供产品生产所需的包装,且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金晨包装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
小,占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瑞水泥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公司项目建设等土建工
程使用水泥和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品粉煤灰销售给金瑞水泥,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市
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小,
占公司采购及销售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禾实业与中鹏设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中鹏设备的人员技
术、加工机床设备优势为公司日常生产设备维修加工非标准设备、配件,为公司
生产设备维修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中鹏设备与公司之间的交易额小,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影响。华尔泰化工向其股东的子公司新浦化学销售硝酸是正常的产品
销售行为,交易按照市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且此交易占公司销售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占世向、贾卫民、孙昌兴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
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金禾实业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遵循客观、公正、公
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 年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