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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3-07-01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3-02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1,600,000 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7 月 3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安 徽 金 禾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股 本 为
100,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 号”文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00,000 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 133,500,000,股。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
量增加至 160,000,000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16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4.91%,无限售流通股为 51,36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5.09%。
   201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3,6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77,6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
量增加至 207,485,221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207,485,221 股,占总股本的
74.72%,无限售流通股为 70,194,779 股,占总股本的 25.2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
股份的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复星谱润、谱润投资、獐子岛投资、绍兴平安、达成投资、玉源投
资、平安财智、优龙投资及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实业股东(工商股东变更登记日,
即 2010 年 6 月 29 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金禾实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
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
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
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3、公司股东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
黄其龙、姜维强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追加承诺:(1)、自 2012 年 7 月 7 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不由金禾
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
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同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
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
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3)、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股份,则减持所得全
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
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1,6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4.98%,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7 月 3 日。具体情
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备注
           有人名称       份数(股)   股份数(股)
        上海复星谱润
 1
        股权投资企业      12,105,600     12,105,600
        (有限合伙)


        上海谱润股权
 2
       投资企业(有限      8,070,400      8,070,400
             合伙)



 3      大连獐子岛投       6,032,000      6,032,000
           资有限公司


        绍兴平安创新
 4
        投资有限责任       5,200,000      5,200,000
              公司


        芜湖达成创业
 5
        投资中心(有限      4,992,000      4,992,000
             合伙)


        武汉玉源投资
 6
       管理中心(有限      3,120,000      3,120,000
             合伙)


        平安财智投资
 7                         1,040,000      1,04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优龙投资
 8
        中心(有限合         416,000        416,000
              伙)



 9          尹       锋      624,000        624,000


       合计               41,600,000     41,6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
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明细表
4、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