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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2013-07-0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金禾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00,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 号”文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00,000 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 133,500,000 股。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增加至 160,000,000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160,000,000 股,占
总股本的 74.91%,无限售流通股为 51,36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5.09%。

    201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3,6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77,6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增加至 207,485,221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207,485,221 股,占
总股本的 74.72%,无限售流通股为 70,194,779 股,占总股本的 25.28%。

     二、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
所持股份的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复星谱润、谱润投资、獐子岛投资、绍兴平安、达成投资、玉源
投资、平安财智、优龙投资及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实业股东(工商股东变更登
记日,即 2010 年 6 月 29 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金禾实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
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
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
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
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

    3、公司股东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
文、黄其龙、姜维强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追加承诺:(1)、自 2012 年 7 月 7 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
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
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同时承诺:前
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3)、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
股份,则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
履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1,6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4.98%,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7 月 3
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备注
  号                                   数(股)     股份数(股)
   1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
                                       12,105,600      12,105,600
                (有限合伙)
   2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
                                        8,070,400       8,070,400
                  限合伙)
   3       大连獐子岛投资有限公司       6,032,000       6,032,000
   4      绍兴平安创新投资有限责任
                                        5,200,000       5,200,000
                    公司
   5      芜湖达成创业投资中心(有
                                        4,992,000       4,992,000
                  限合伙)
   6      武汉玉源投资管理中心(有
                                        3,120,000       3,120,000
                  限合伙)
   7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40,000       1,040,000
   8      南京优龙投资中心(有限合
                                          416,000         416,000
                    伙)
   9             尹     锋                624,000         624,000
                合计                   41,600,000      41,6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
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文浩




                                                               王为丰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3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