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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2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 年 5 月,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投资”)、
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就与公司避免产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金瑞投资承诺:“对于股份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金瑞投资保证现
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金瑞投资也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
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金瑞投资将保证金瑞投资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
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股份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本人保证现在
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
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本人亦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
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将保证本人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
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1 年 5 月,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公司董监高人员就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该股份流通限制将于 2014 年 7 月份到期解禁。
    2、公司董、监、高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
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三、承诺履行情况
    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
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