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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09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5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4 年 6 月 8 日
上午 9: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3 年 9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该次股东大会决定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
的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1、债券期限: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
上调本次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以 1,000 元人民币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