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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07-0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金
 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实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金禾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00,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1]96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00,000 股,并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
总股本为 133,500,000,股。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数量增加至 160,000,000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160,00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74.91%,无限售流通股为 51,36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5.09%。
    201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3,6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3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77,6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增加至 207,485,221 股。至此,有限售流通股为 164,647,225 股,占
总股本的 59.2939%,无限售流通股为 113,032,775 股,占总股本的 40.7061%。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7 月 7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4,647,225 股,占总股本的 59.293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个。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份数                份数               备注
                    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
         1                    公司              162,739,200        162,739,200           控股股东
                                                                                        董事长、实际
         2                  杨迎春               1,908,025           1,908,025            控制人

                    合计                        164,647,225        164,647,225
注:

    1 金瑞投资持股变化情况:2011 年 7 月金禾实业上市时,金瑞投资持有金禾实业股票 7824 万股,占总股
本 13350 万股的 58.61%,2012 年 5 月份,金禾实业 2011 年度利润分配,以 1335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6
股,金瑞投资持股为 12518.4 万股,占总股本 21360 万股的 58.61%;2013 年 5 月份,金禾实业 2012 年度利
润分配,每 10 股送 3 股,金瑞投资持股为 16273.92 万股,占总股本 27768 万股的 58.61%。

2杨迎春持股变化情况:2011年7月上市时,杨迎春持有金禾实业股票91.7320万股,占总股本13350万股的
0.69%,2012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1年度利润分配,以133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6股,杨迎春持股为146.7712
万股,占总股本21360万股的0.69%;2013年5月份,金禾实业201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3股,杨迎春持股
为190.8025万股,占总股本27768万股的0.69%。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
持股份的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承诺:自金禾实业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复星谱润、谱润投资、獐子岛投资、绍兴平安、达成投资、玉源
投资、平安财智、优龙投资及尹锋承诺:自成为金禾实业股东(工商股东变更登
记日,即 2010 年 6 月 29 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遵照有关规定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金禾实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
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曹松亭、仰宗勇、方
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
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份
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
   3、公司股东戴世林、方泉、曹松亭、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
文、黄其龙、姜维强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追加承诺:(1)、自 2012 年 7 月 7 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也
不由金禾实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戴世林、
曹松亭、仰宗勇、方泉、夏家信、孙涛、陶长文、孙建文、黄其龙同时承诺:前
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3)2012 年 12 月 9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本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迎春、戴世林、方泉、曹松亭、
仰宗勇、夏家信、孙涛、陶长文、李恩平、王从春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金禾实业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实业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4)、在锁定期限内,若违反承诺减持金禾实业的
股份,则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
 履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平安证券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金禾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金禾实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为丰




                                        李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