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下午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 第六条 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68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416 万元 二、 第十八条 原为: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68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416万股,均为普通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