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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2014-12-25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11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安徽金
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本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
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用于风险
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使用
期限为 2 年,该额度可以在 2 年内循环使用。
    投资目的: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投资金额:未到期累计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投资范围: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产品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
资。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负责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签
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并按照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将拟投资项目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所在行业
的成长性、经济效益、项目竞争情况以及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上报公
司董事长。
    风险投资项目批准实施后,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
于每月末向董事长报告盈亏情况。
    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
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
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
险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可以对风险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各项投资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
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安
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
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
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
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
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