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15-03-20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金利润率,公司拟开展票
据池业务。
    一、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
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
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
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
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一)业务概述
    公司在产品销售回款过程中,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主要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以前,公司收取商业汇票后,
对汇票的登记台账、票据的保管、定期不定期的盘点需要安排财务人员、审计人
员分别管理;对票的使用也只是用于支付货款、提前贴现、到期托收。
    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是与银行合作,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后,选择符合
条件的票据交由合作银行代为保管、到期托收,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
的情况增加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接受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利用此授信额
度,公司可以以存在合作银的票据作质押,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
款或融资等相关银行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间,
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 5 家。
    (三)授信额度
    公司接受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的合理授信额度。
    (四)业务余额
    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在合作银行托管的余额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五)业务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期限不超过 3 年。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
户增加,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收到商业汇票后,将商业汇票入到
与公司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银行,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
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距到期托收时间平均为 4 个
月左右,公司利用票据池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 6 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
汇票,用于支付采购款项,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现金,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
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 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
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
流动性有一定影响。但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
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
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票据池额度等。公司投融资部和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
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
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效降低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对开展票据池业务设置专人
管理,能够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资金、资产风险,维护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该业务余
额不超过 10 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