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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3-20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禾实业”)及子公司生产的固
体化工产品如三聚氰胺、季戊四醇、新戊二醇等包装需要,向参股子公司来安县
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晨包装”)采购塑料编织袋,2015 年合同预
计金额为 30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水泥”)采购水泥、石粉,
2015 年合同预计金额为 10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销售粉煤灰等生产废品,2015 年合同预计金额 300 万
元;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尔泰化工”)
向华尔泰化工的股东的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浦化学”)
销售硝酸、硫酸产品,2015 年预计销售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菏泽市华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奥化工”)采
购糠醛产品,2015 年合同预计金额为 45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
会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杨迎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晨包装         3000       2171.97       0.84%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瑞水泥         1000      566.06      0.22%

向关联人销售生产废品         金瑞水泥         300       97.93       0.0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新浦化学         6000      3317.08     1.0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华澳化工         4500      59.33       0.02%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合计:426.01 万元;
       向金瑞水泥采购石粉 73 万元;
       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 49 万元;
       向新浦化学销售硝酸产品 792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金晨包装
       公司全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等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及包装原材料
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5%股权,是其第二大股
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晨包装总资产 4921.12 万
元,负债总额:4865.67 万元,净资产 55.45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55.44 万元。
       2、金瑞水泥
    公司全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4 年 6 月 21 日止)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水泥总资产 4992.5 万元,
总负债总额 2296.2 万元,净资产 2696.3 万元,2014 年净利润-90.8 万元。
       3、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疏港路1号
    注册资本:17550 万美元
    法人代表:曾宪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 [硝基苯、苯胺、盐酸、
离子膜烧碱等] ;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尔泰化工的股东新加坡
SPCHEMICALS PET.LTD(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华澳化工
    公司全称:菏泽市华澳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鄄城县黄堽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糠醛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水泥总资产 1073.89 万
元,总负债总额 448.89 万元,净资产 625 万元。
    (二)与关联人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上述关联交易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合计为 5800 万元;与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000 万元。2015 年度公
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4,8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金禾实业向金晨包装采购编织袋等包装物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
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采购水泥、石粉及向其销售煤渣、石灰膏等生产废品
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
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及华尔泰化工向华尔泰化工股东的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
司销售硝酸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
按实际数量、实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华澳化工采购糠醛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
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止 2015 年 3 月 19 日,关联交易各方于就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禾实业与金晨包装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为金晨包装是本地最大的
编织袋生产企业,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时提供产品生产所需的包装,且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金晨包装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
小,占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瑞水泥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生产使用石粉
和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品煤渣、石灰膏销售给金瑞水泥,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
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小,占公
司采购及销售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禾实业及华尔泰化工向华尔泰化工股东的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
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正常的市场产品上下游供需关系,交易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华澳化工采购糠醛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糠醛为
公司生产原料之一,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占世向、贾卫民、孙昌兴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
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产品购销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