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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对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5-08-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交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认真审议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材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华尔泰
向中行东至支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贷款业务,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同时
华尔泰其他两位股东安徽尧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 SPCHEMICALS PET.LTD
(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已分别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
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尔泰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孙昌兴、贾卫民、占世向
                                                    2015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