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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9-16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8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2015年9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9月15日下
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电话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出
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风险投资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8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1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预案》,公告编号:2015-08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
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
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6)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履行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要求的备案手续;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来安县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来安县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