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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12-22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
对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建设年产 20 万吨双氧水项目的议案》
    公司对投资项目已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利用已有的成本、技术和区位
等综合优势,决定进一步扩大双氧水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建设年产 20 万吨
双氧水项目。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
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独立董事:孙昌兴、贾卫民、占世向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