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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2016-06-02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5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金之
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之穗”)向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南京分公司、赛拉尼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拉尼斯”)
采购冰醋酸、酒精、醋酐等产品,根据塞拉尼斯的要求,公司将为日常采购业务
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绝对地、无条件地和连带保证支付并补偿相关款
项及费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期限自签订履约担保函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南京金之穗提供该项履约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金之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339357439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 1 号 4601 室
    法定代表人:杨乐
    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金之穗 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593,291.88        144,855,135.18
负债总额                                75,920,513.92        143,222,695.08
净资产                                   3,672,777.96           1,632,440.10
应收账款                                 3,663,469.31           1,966,970.91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 1 至 3 月
营业收入                               105,644,688.50          98,427,474.89
营业利润                                -1,327,222.04          -2,040,337.86
利润总额                                -1,327,222.04          -2,040,337.86
    南京金之穗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6 年 1 至 3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作为塞拉尼斯或塞拉尼斯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向南京金之穗销售货物,我
们特此绝对地、无条件地和连带保证支付并补偿:(i)所购之货款;(ii)目前所
欠的与以及将来可能所欠的与货物有关的款项;以及(iii) 上述(i) 、(ii)项有
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我们放弃由南京金之穗先行
支付、对接受本保证、任何货物的销售和交货、授信和南京金之穗违约进行通知
的要求。我们将根据要求,立即对所有南京金之穗到期的款项或因南京金之穗发
生支付违约而到期的款项进行付款,无需贵司就南京金之穗对贵司负有的补救责
任事先行使追索权。我们在本保证下的责任不超过[金额 :人民币 壹仟伍佰万
元]。
    2、在[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保证持续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1、介绍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金之穗与塞拉尼斯采购业务的履约提供绝对地、无条
件地和连带保证支付并补偿相关款项及费用,是南京金之穗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南京金之穗的业务开展。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在上额度内使用担保额
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业务提供的保证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 36,500 万元,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
20,537.5 万元;对南京金之穗提供履约担保额度为 1,500 万元。公司目前累计
担保额度为 3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8%。目前无逾期
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履约担保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