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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2016-12-3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其关于房地产业务是

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公司从

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在自查期内(2013年1月1日至本承诺日)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

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

自查。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此承诺:如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

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

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签字页。)


控股股东(盖章):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字):




  杨迎春                       杨 乐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