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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说明的公告2017-01-05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0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
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资金支付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以自有资金
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 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132)。
    一、投资目的
    为保障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资金的流动性,同时有效的提高流动资金的收
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现金管理手段,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基础上,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货币市场基金概述
    货币市场基金是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的证券投资
基金,具有资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本质上属现金管理工
具。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货币市
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0 号),第二条“本办
法所称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基金”,第四条“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
金;(二)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三)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第五条“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三)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
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四)信用等级在 AA+
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了定义,并且明确规定
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投资品种均属于安全系数较高和收益稳定
的资产,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也能够保证本金的安全;投资品种
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不涉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列示的风险投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
划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规模占公司 2015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9.91%,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额度内基金投资事项的审批。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
发表了同意公司进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