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3-1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2016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6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6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自 2016 年 3 月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实际            亲自         委托         缺席
会议名称                                                             次未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16 次           16 次          0            0            否

 股东会          3次             3次            0            0            否

    2、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1
意见》、《关于董事会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6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继
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在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证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 1-6 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推动建立
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
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2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关注媒体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6 年本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累计工作时间 13 天,通过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
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金禾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
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
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yanghpku@ustc.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辉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2016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6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6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自 2016 年 3 月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实际            亲自         委托         缺席
会议名称                                                             次未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16 次           16 次          0            0            否

 股东会          3次             3次            0            0            否

     2、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5
意见》、《关于董事会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6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继
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在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证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 1-6 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公司2016年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
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6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
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关注媒体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6 年本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累计工作时间 12 天,通过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
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7
    作为金禾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
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
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acwyc@126.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玉春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2016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6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6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自 2016 年 3 月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实际           亲自         委托         缺席
会议名称                                                             次未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16 次          16 次          0            0            否

 股东会           3次            3次            0            0            否

          2、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
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9
意见》、《关于董事会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6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继
续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在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证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6 年 1-6 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
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
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

                                       10
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关注媒体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6 年本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累计工作时间 11 天,通过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6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
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金禾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



                                     11
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
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hgh@ecust.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国华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