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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1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2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
  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
  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2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95,488,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88,93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20%;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549,47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338,6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359,9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反对149,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5,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338,6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359,9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反对149,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95,424,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0,4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反对6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鲍金桥、司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